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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文化經營場所、未成年人監護人:
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松桃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將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5個月(2025年1月——5月)的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通告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二、全縣范圍內的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者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禁接納未成年人入內。家長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首先做到以身作則,杜絕帶領未成年人進入以上場所。
三、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設備,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四、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應當在入口處的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和12345舉報電話,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五、對違反規定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文化市場經營場所進行監督,如發現上述場所有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0856-2830037(松桃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游局)進行舉報,松桃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將依法查處。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松桃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將繼續聚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筑牢文化市場“防火墻”。
特此通告。
松桃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游局
2024年12月23日
答疑解惑小貼士
(1)未成年人可以跟家長一起進入歌舞娛樂場所嗎?
答: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奔词褂屑议L陪同,未成年人也不能進入歌舞娛樂場所。
(2)“為啥不能帶孩子去KTV?周末也不可以嗎?”
答:不可以!KTV是供成年人交際、消遣的娛樂場所,未成年人正處于塑型和構建的關鍵時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會受到成年人的一些不文明舉止的影響,在不知不覺中予以效仿。家長們應當選擇適合孩子的休閑娛樂項目,寓教于樂,使孩子能夠更好地健康成長。
(3)未成年人可以進入電玩城玩嗎?
答:區分情況!電玩城內的游戲游藝設備一般分為電子游戲設備(機)和游藝娛樂設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均有規定“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電子游戲設備(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彼?,未成年人可以進入電玩城,但要注意場所內限入標志和設備標識,可以使用“游藝娛樂設施”;而在寒暑假、休息日等非法定假日期間,不得使用標注“電子游戲設備(機)”字樣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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