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石瓊英同志申請辭去相應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5年2月14日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石瓊英同志辭去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委員、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報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